第一百八十四章:上次给了(2 / 2)
宁秀秀叉起草莓,扔进嘴里。
从她一脸震惊幸福的表情可以读出一句话。
天呐,这是什么神仙草莓!
怎么可以这么好吃。
“那打上了呢?”
学姐漫不经心的一句话让宁秀秀愣了愣。
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
别人只会质疑或者祝福。
导致宁秀秀似乎自己也没有想好这个问题的答案。
想了想,她嘿嘿一笑:“打上先发个一万字长微博,卖波惨再说。”
林丽华看了眼玻璃窗外,蹲在地上逗猫的王风。
赔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门外。
望着手里的小橘猫,王风问:“这是你养的?小妹妹。”
自从被苏容叫大叔打击到了后,加上职业赛场教练有明确的仪表仪容规定,所以王风现在是很注重个人形象的。
他非常自信。
对这种几岁的小妹妹一定是“手到擒来”。
或许还能把她手里的棒棒糖“骗”到手也说不定。
小妹妹很小。
四五岁的样子。
扎了两个有些草率的辫子。
此刻离王风远远的,双手放在身后,不敢上前,只是轻轻的摇头。
王风看的出来,小孩子喜欢这只小橘猫。
但是有些胆小怯生。
遂抱着不知道哪家的猫,往孩子身前递了递。
“喜欢它的话,你可以摸摸看哦。”
孩子纠结了一会,还是一步不敢上前。
不过那黑豆似的眼睛一直放在猫咪身上。
不曾离开。
“潇潇,你在这里啊,我们要回家咯。”
旁边的便利店走出一位男人。
拎着两大袋的东西。
走了过来。
潇潇点点头。
来到男人身后,攥住男人的裤管,小小的脑袋只露出一半,怯生生地望着猫咪。
王风起身。
望着这个在场馆厕所出口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打了个招呼:“又见面了,这是你女儿?”
虽然说起来有些不可置信,但从相貌上来说,名叫潇潇的小女孩十有八九是这个男人的女儿。
“没错。”
男人将一包生活用品放在地上,然后把手掌在裤子上蹭了蹭,才是伸手:“浅谈老师你好。”
……
“林蒙这个人很厉害的,在lol圈也是一个传奇,相比于其他lol人士,他其实天赋并不高,直到s4赛季才第一次打上过钻一,但为什么他有名,就是因为他有恒心有毅力,听说他打职业的时候平均一天只睡两个小时,非常非常努力的人,但怎么说呢,电子竞技,汗水虽不可缺少,但天赋决定你的起跑线,我这么说风风你懂吧?”
望着坐在床上一本正经“科普”的宁秀秀。
王风忍不住扑哧一笑。
秀秀,太可爱了。
回到正题上。
王风今天遇到的男人叫林蒙。
如秀秀所言,是一个非常热爱这个游戏,非常努力提升自我的一个人。
但天赋决定起跑线和终点线。
打了4年才上钻一的他注定不会有一个顺利的职业道路。
什么?又要搬出韦神和马哥现身说法?
人马韦二人在艾欧尼亚叱咤风云的时候键盘侠还在学拼音。
现在是钻一和第一次打上钻一是赤果果的两个概念。
林蒙多年来一直在甲乙两级联赛徘徊。
最后年纪大了,去年退役了。
“挺可惜的。”宁秀秀昂着头哀叹一声,“我要是有他的努力,现在绝对不会在家里陪脑瘫丈夫说睡前小故事,早就去峡谷之巅杀猪了!”
王风:“???你再骂?”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女儿好可爱啊,萌化了都。”宁秀秀一阵激动。
今天宁秀秀可是阔绰了一把,给人潇潇小朋友买了个大蛋糕。
“确实。”
王风点头。
望着陷入痴迷的秀秀。
王风嘿嘿一笑,表情变幻。
“要不……”
“你怎么说?”
宁秀秀说到后面,立即是想到了什么,闹了个大红脸。
嘴里说:“别闹啊风风,上次给了。”
“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
王风抬手一挥,空调被将宁秀秀整个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