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1 / 2)
在男人留下的一大堆烂摊子面前。
再壮美如云霞,也会跌堕。运气好的在凡尘中翻滚, 油盐茶醋,为小事撕破体面,鸡毛蒜皮;运气不好的,死成色字头上的一具裸尸。
再后来,方丽春病重。她开始照顾妈妈,照顾一摊日渐柴弱的骨头。在方知雨眼中,跟“赤裸”挂钩的从来不是生动与鲜活,而是猝死的肉堆,和凋零的骨架,混杂着呕吐物、排泄物……因为行乐,或者无常。
所以,当她看向镜子,看到的不是属于26岁的润泽与丰盈,而是它来日经历衰败后必会呈现出的面貌——
看到暗影。
在暗影的操控下,很长一段时间,方知雨都极其鄙视爱情。那是什么狗屎,哪有妈妈、汪润、老师和白日梦重要。她的鄙视有理有据,因为现实中,确实从没有哪个男生令她见证爱的光晕。
但友情不一样。友情是她跟少女牵手走过河岸。曾经走过,现在却不可以了。这份遗憾的浓烈和深刻不是“爱情”能比拟的,也永远不会死在床上。
可是她再鄙视爱情,也未能绕过欲望。精神过早枯死,肉体却如期苏醒。年岁的成长令她即使在云雾间,也曾带着强烈的恐惧与厌恶躲进被子。那么反感,却还是感到了舒服。
很多年间,方知雨都在蒙昧中矛盾着,在被子里融化,在融化后分裂。直到看到吉霄跟女人拥吻。在夜场震耳欲聋的嚣声中,过去被通通碾碎,方知雨第一次想到一种可能。
这种可能在后来跟吉霄相处时被验证得更加透彻:每当跟这个人亲近,她都能感觉到舒服,感觉自己在触碰极乐的裙边,感觉被吸引。
这一次,这种舒服不仅停留在肉体,还蔓延到精神——
然后她后知后觉地确定了,那不是友谊。而是一路被她当成狗屎、划入禁区并一直束之高阁的东西。
属于爱情的光晕降临在夜场门外的暗色小径上,降临在别人的拥吻中。事隔多年,她才终于看清吉霄、看清自己:
原来,她喜欢女人。
在经年之后还想去见一个人的理由有很多,比如遗憾,比如矛盾,比如某种再不做点什么、就要永远迷失在云雾中的强烈预感……
比如离人的惦念。
方丽春离开宁城后,几乎不愿谈论关于这城市的一切。除了“不知道小红的面馆顺利重开没?”“真想再吃一次她家的辣肉面。”又或者是“你和霄霄真的再没联系?”……
理由有很多,但这份执念被加剧,一定跟她偶然撞见的光晕分不开关系。
所以退回两个月前。站在飘落的冬雪中,总在经历失去的方知雨看着天台上的女人,不顾一切也要留住她——
世界毁灭吧,但吉霄要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