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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期待明晃晃写在眼中,郑知夏不着痕迹地避开,问:“怎么不开车过去?”
“因为我想重温一下当年和他在地铁初遇的场景,”vala说什么事都很坦荡大方,“顺便看看这边的地铁和国外有什么不一样,该不会也没有空调吧?”
林霁自然而然地接话:“不会,而且那边也只有我们遇见的那一条地铁没装地铁,只要一下雨,整条车厢都是难闻的气味。”
于是他们自然而然地开始讨论很多东西,关于没空调的地铁,总是不停歇的下雨天,还有塞满邮箱的各种酒店和政府道歉信。
郑知夏静静地听着,沉默而羡慕。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够努力,以至于无法参与到林霁的话题中,平庸得不如vala风趣幽默,鲜活明媚。
——原来是因为差距太大,灵魂也不够契合。
直至此刻,郑知夏终于有了一线模糊的明悟。
作者有话说:
看似见色忘友,其实另有原因,没写到,因为今天太困了
正经人
vala似乎只是过来吃晚餐的,郑知夏不经意间扫视过她的碗,有点怀疑这么几粒米是否真的能维持人类的基本生命活动需求。
他五岁那会吃的都比这多。
这也让vala很快地起身告辞,踩着高跟走得摇曳生姿毫无留恋,郑知夏跟着一起将她送进电梯,还没想好躲回房间的合适理由,林霁便已经转头抓捕了他的视线。
“浪费食物可耻,”他说,“躲我也不至于跟自己的胃过不去。”
真是该死的默契。郑知夏睁着眼跟他扮无辜:“我什么时候躲你了?别瞎说。”
林霁只是轻轻关上门,亮得刺目的灯光落在他身上,令那张英俊温和的面容上多出几分难以分辨的莫测情绪,无端令郑知夏感到不轻的压力。
“哥,”他欲盖弥彰地开口,“我——”
“先吃饭。”
噢,完蛋,郑知夏无奈扶额。
这是要彻夜长谈的意思,而他并不太能确定自己能在一顿饭的时间里想好一段逻辑通顺毫无漏洞的说辞,但拒绝显然也会被驳回,更何况他从来无法真正地拒绝林霁。
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林霁看他慢吞吞地往嘴里塞东西,很轻地笑了声。
“在这当灰姑娘呢,碗里有几粒米?”
郑知夏讪讪地咳嗽:“其实我今天没什么胃口,嗯,最近天气热,肠胃不太舒服。”
“是么,”林霁语气关切,“那还是倒掉吧,免得吃坏肚子——需不需要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