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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受困苦的寇已,是他最最珍爱的心肝儿。
是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的心肝宝贝。
他含上寇已的干燥的唇,声音轻得像呢喃:“……影哥疼你。”
能再来一次么
寇已没想到迟影会是这种反应,怔然的同时,心里莫名地掀起惊涛骇浪,本能把头埋在迟影侧颈,呼吸急促。
类似发病的前兆,但寇已清楚不是,而是一种他从未有过的情绪。
被人心疼的情绪。
这一切美好的不太现实。
在寇已三十年里,从中旬开始走向下坡,几次陷入黑暗之中。
从里面出来以后他回过一次家,等收拾完行李才发现,属于他的东西竟然连一个背包也装不满。
没有什么衣服,没什么值得带走的东西,他背包里只有证件和几张纸钱,最占地方的东西只剩一个——
积满灰尘的粉红兔子。
粉红兔子身上积满厚厚一层灰,灰头土脸,身体蜷缩在房间角落。
那一瞬间寇已心中的产生从未有过的情绪,仿佛从兔子上看到了自己。
被压抑已久的情绪滋生,他疯狂想念迟影。
而那时的迟影已经离开了冰市。
说来好笑,没人知道资产上亿的寇总,创业的原因是一个人。
甚至只有一面之缘,甚至对方根本忘记了他是谁。
说愚蠢也好,说可笑也罢,总之寇已带着家里仅剩无几的事业,从北上到了南下,开始从零学习。
最初时间不够用,他曾有连续一周工作的记录,平均一天睡眠时间不超过三小时。
要说忙到连睡觉都没有,倒也不是,只是他习惯把工作挤在一起,空出完整的一天。
得知此事的霍达评价是“他妈你有够疯的”。
确实疯。
因为空出的那一天,他会特意剃掉胡茬,换上新衣服,干干净净的前往一所大学。
他不记得重复这种生活多少次。
每到累到极限的时候,别人的休息方式是睡一觉,他的方式是见迟影。
他的存在仿佛就为了见到迟影的一刹那。
荒诞的、海市蜃楼的美好。
寇已手臂圈在迟影身上,隔着薄衣,轻抚迟影劲瘦且有力的腰腹。
迟影身体绷紧,呼吸刚有些快,声音便在耳边响起。
“影影,我没杀他,你信么?”
一时间迟影不知道该注意哪里,别扭的称呼在耳边回响,腰上的手不老实地乱动,偏偏寇已说的话严肃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