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1 / 2)
好在通话记录足够宋明山拿来分析推断了。
通话记录显示,前期都是庄杉打给受贿人,但是到了后期突然变成受贿人主动打给庄杉。
根据这个转变,宋明山完全可以合理推断出其中的缘由。
前期庄杉有求于人,自然更加殷切主动。而受贿人为了避嫌等原因,是不会主动频繁联系行贿人的。
除非,是收到了什么风声,觉得自己暴露了。
这种时候,受贿人会更加害怕,坐立不安,所以才会频繁和庄杉联系,商量的大概是串供的事。
宋明山根据这个猜测,诈了庄杉几个来回,告诉他受贿人已经交代了。
庄杉想起那个政客跟自己通电话时紧张得没出息的态度,再加上宋明山的说法,也相信对方已经交代了,他坚持了一会儿,还是承认了行贿的事实。
前期突破良好,对后续进展有很大影响。宋明山在这场心理战中占了上风,庄杉节节败退,在宋明山的压迫和确凿的证据面前,毫无抵抗之力,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
“接下来。”宋明山双手撑在桌子,俯视着庄杉:“我们来说说高飞。”
宋明山背后是一盏很亮的灯,为的是保证审讯室的光线足够充足明亮,能够看清被审讯人脸上的每一丝表情。
此刻那盏灯把宋明山照成一个巨大的影子,整个笼罩在庄杉身上。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就连庄杉也感到了极大的压迫感。
他知道这个年轻的局长这么多年都没有放弃对高飞这件事的追查,也知道这次的审讯最后肯定会落点到这件事上。
想到自己未来漫长的刑期,又想到前些天庄清河对自己那轻蔑的眼神。
他想知道这件事一旦说出来,庄清河的表情会变成什么样。
庄杉眼神几番转换,最后他看着宋明山,问:“如果我揭发别人的罪行,并且提供线索,算不算立功表现?”
宋明山审视地看了他几秒,回到椅子前坐下:“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如果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可以从轻处罚。”
庄杉深吸一口气:“我揭发庄清河杀害在职警察高飞,我有证据。”
庄杉提供的证据是一枚血指纹,dna鉴定和指纹比对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是高飞的血,和庄清河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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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仨
庄清河是在早饭时间被带走的。
庄杉被带走调查的事,庄清河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所以宋明山过来的时候,他看起来并不惊讶。
宋明山带了一队人,穿着制服亲自过来拿人,俨然把庄清河当成了重犯对待。
管家拦不住警察,宋明山进来的时候,庄清河正和商珉弦坐在餐桌前吃早饭。
商珉弦见状起身护在庄清河前面,和宋明山视线对峙。
不等宋明山开口,庄清河先说话了。
“宋局长,先坐一坐,我吃完早饭就跟你走。”
宋明山深深看了他两眼,到客厅沙发上坐下,并让其他人出去,牢牢守住这栋房子的每个门窗出口。
宋明山坐下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庄清河。
餐桌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束洁白的月季花,隔着花影,宋明山看到庄清河握着商珉弦的手,表情认真地跟他说着什么。
然后解下了手上的手链交给了商珉弦。
商珉弦背对着客厅,宋明山看不见他的表情。
审讯室刺眼的白光下,庄清河看起来阴郁而靡丽,善睐的双眼此时狠狠地瞪着宋明山,丰润的唇也苍白无色。
他被宋明山带回来之后,除了上厕所,就没有离开过审讯室,到现在已经四十多个小时候没有睡觉了。
宋明山陪他熬着,但是偶尔会和人轮班去补眠,庄清河是实打实的完全没有休息过。
高飞的事是宋明山的软肋,也是他的逆鳞。十一年来,他没有一天不想着这件事,没有一天不想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然而找不到尸体的情况下,就只能算失踪案,无法破案和定罪。
庄杉的揭发和那个血指纹,仍是无法揭开当年的真相,反而让宋明山眼前的迷雾更加浓重。
所以宋明山要做的第一步,就是从庄清河这里逼问出尸体的下落。
“庄清河,有人向我揭发,说你杀害了高飞。”宋明山隔着桌子站在庄清河的对面,手里拿着一个文件袋,说:“还提供了有力的证据。”